【发布会实录】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第四季度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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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作者:丁辉信息来源: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19-12-27 16:16


一、发布会主题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

一、发布会时间

2019年12月27日上午11:00

二、发布会地点

淮北市烈山区区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发布人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家团

四、发布单位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主持人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权益科负责人  马华伦

六、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有关政策和我区开展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发布

(二)答记者问

具体内容: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权益科负责人  马华伦】 :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各位对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向大家通报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我区在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情况。今天代表我局出席发布会的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家团、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丁辉。下面,请冯家团副局长介绍情况。

【淮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家团】 :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参加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新闻发布会。

201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依法合理解决广大退役士兵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使他们退休后能够享受相关待遇,共享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优待,体会到社会的尊崇。下面我介绍一下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我市的实施方案。

一、政策适用对象是,于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符合我区申请受理条件的是,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淮北市安置的退役士兵。

二、政策适用情形是,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出现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政策实施的基本原则是

1、参保时间认定。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2、补缴责任主体。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对于单位缴费部分,有工作单位期间存在欠缴情况,欠缴单位补缴,欠缴单位不存在或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欠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受理申请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无工作单位期间存在断缴情况的,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予以解决。县级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市级财政对各县区予以适当补助。

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3、补缴年限。《意见》实施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政府补缴、补助的年限不超过本人军龄。

4、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淮北市相关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补缴年限对应记录中断缴费年度的缴费年限。对中断缴费超过服役年限的,可按从后往前的原则记录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5、补缴实施时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核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予以补缴。

四、申请办理流程是

1、申请时间。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

2、申请受理地点。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淮北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入伍时户籍在我市辖区的,由入伍时户籍所在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受理;户籍为外地的,由退役时落户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受理;入伍和退役时户籍均在外地的,由相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受理。

3、申请所需材料。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退出现役登记表;个人身份证;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补缴社会保险申请办理表。

4、核查认定。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认定退役士兵身份和服役年限(军龄认定具体到月)、民政部门审核认定低保、特困人员信息、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

5、参保缴费。核查工作完成后,启动办理补缴手续。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齐退役士兵个人应缴部分费用和单位应缴费用后,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缴费资金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长缴费手续并按政策缴费。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1)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凭身份证至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

(2)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齐退役士兵个人应缴部分费用和单位应缴费用后,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享受到补缴政策后,仍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向参保地相应的税务机关缴纳所需要费用。

(4)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收到缴费资金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是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的主要内容,下面我再介绍一下目前我区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于今年7月23日开始启动受理,目前全区申请人数630人,录入系统人数630人,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重视到位,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妥善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解决涉军群体历史遗留难题,促进退役军人群体整体稳定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军队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全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启动以来,烈山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抽调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干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策培训,实行集中办公,并要求区财政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续资金。推动全区下上提高站位,周密部署,集中力量,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效维护退役士兵切身权益。

二是政策掌握到位,先期开展试点示范。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都非常强,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在省委、省政府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市、区两级合署办公,对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中受理主体确定、工作体系建立、工作流程优化、疑难问题解决等逐一开展调查研究,反复进行实操推演,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同时,注重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在淮北市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方法和流程,为全面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探好路子,立好标杆。试点工作得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淮北市退役军人的充分肯定。

三是流程衔接到位,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在完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运行机制上持续用力,切实打通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政策宣传精准到人。通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淮北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密集发布公告,在县区、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政策宣传栏,在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动员退役士兵在战友微信群转发公告,组织社区网格员、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上门宣传,对符合政策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点。申请受理便捷高效。在网站、镇(街道)和县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和申请受理窗口,发放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手册,准确告知退役士兵申请办理所需资料,实现“让信息多跑路,退役军人少跑腿”。对档案保存在人社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退役士兵,由受理窗口统一登记,集中查询复印,受到退役士兵广泛好评。核查认定准确有序。各受理窗口定期将受理资料提交县区工作专班进行“五核定”,即核定退役军人身份和服役年限、是否属于低保特困人员、是否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形,以及所属单位缴费能力,并提请同级政府批准。所有工作在专班平台完成,实现对接顺畅,运行高效。

目前,全淮北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受理工作已接近尾声。请符合条件但还未提出申请的退役士兵抓紧到所在辖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最后,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大家今后多关注和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并对我区退役事务工作予以监督。谢谢大家!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权益科负责人  马华伦】 :

刚才冯局长介绍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的有关政策和我区开展这项工作的相关情况,下面,请各位媒体记者朋友提问,由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丁辉回答。

1、【记者】:刚才冯局长给我们介绍了有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的相关政策。请问丁辉同志,退役士兵档案丢失的怎么申请?谢谢!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丁辉】: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丢失或者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的,可以先到所在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受理窗口申请。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武、公安部门及其服役部队等有部门进行综合认定,综合认定时需要退役士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也请广大退役士兵理解和配合。

2、【记者】:请问丁辉同志,申请受理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吗?申请受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丁辉】: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是一个阶段性工作,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一定要关注申请受理截止时间,申请受理在12月10日前基本结束,12月31日截止,之后不再受理。

申请所需材料主要5项:一是是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二是退出现役登记表。以上两项只要求提供复印件,但一定要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印章。三是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四是填写补缴社会保险申请办理表,申请表在申请受理窗口领取。五是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帐户查询单等缴费证明。这里要强调一下,在外地缴费的,一定要提供外地缴费证明。如果不提供,就会重复缴费,重复缴费不但不能增加个人收益,反而会增加个人负担。请广大退役士兵务必注意。

3、【记者】:请问丁辉同志,补缴后仍达不到领取待遇条件怎么办?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丁辉】: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权益科负责人  马华伦】: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到此结束。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情况,请与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