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第二季度优抚工作与优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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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0-06-30 16:30

【发布会实录】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优抚工作与优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一、发布会主题

我区优抚政策发布与解读

一、发布会时间

2020年6月30日下午

二、发布会地点

烈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发布人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家团

四、发布单位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主持人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负责人  丁辉

六、新闻发布会议程

(一)我区优抚工作开展情况

(二)优抚政策解读

(三)媒体记者提问

具体内容: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负责人,丁辉】。: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各位对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向大家通报有关优抚政策和我区优抚工作开展情况。今天代表我局出席发布会的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家团、优抚科科员丁辉。下面,请冯家团副局长介绍情况。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家团】 :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参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新闻发布会。现在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区优抚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中心”,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保障政策,精准核查优抚对象身份、建立健全优抚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扎实推进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优抚对象走访慰问活动和关爱帮扶活动,全区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坚实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优抚保障政策。2019年8月1日起,全面调整我三区一县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的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各类抚恤补助标准平均增长1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按照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0%的标准发放。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抚医疗补助制度、普惠加优待规定,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待遇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精准核查优抚对象身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下发《残情、慢性病鉴定工作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办法》,指导规范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严格落实享受抚恤补助对象审查审批流程,确保“审批必依法,认定必有据”。结合信息采集工作,持续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数据的录入、增减、入户核查工作,及时更新优抚数据。认真组织开展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使用自查自纠和优抚政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优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扶贫帮扶制度,加大对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在乡复员军人和困难烈士遗属的帮扶关爱工作力度。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健全“村(社区)周探望、镇(街道)月走访、县(区)季联络、市年督办”关爱帮扶机制。建立 “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针对优抚对象存在的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关爱少等问题,积极组织社会力量,通过定向慰问、精准帮扶、一事一议精准开展帮扶解困。

四是强化精神褒扬荣誉激励。全面深入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为入伍、退役的军人举行迎送仪式。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喜报。设置优先服务窗口或“绿色通道”,我区退役军人在本区,区域内铁路、公路、金融、公园、风景区、市民服务中心、公立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五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特别是每年春节、“八一”、“十一”期间,镇办,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在乡复员军人、烈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送慰问品、发放慰问金、优待金、举办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退役军人的心坎上,增强凝心聚力归属感和荣誉感。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负责人  丁辉】 :

刚才冯家团长介绍了我区优抚工作的开展情况。下面,由我向大家解读一下有关优抚政策。

优抚工作是一项传统性工作,历史悠久又历久弥新。建国前,以拥军支前、土地代耕、伤亡抚恤、褒扬优待为内容的全新优抚制度初步确立。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先后制定了《烈军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等五部法规,形成了优抚基本法律体系。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积极适应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在改革中前进,又取得重大突破。法规政策更加完善,先后修订、制定出台50多个重要法规政策。尤其是近些年来,优抚法规政策快速向系统化、体系化发展,形成了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涵盖生活、医疗、住房、抚恤、社会优待等方方面面的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全面建立了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优抚对象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我国先后将7种对象纳入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范围。分别是:2004年将初级士官纳入评残范围;2006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纳入国家定期生活补助范围;2007年,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纳入国家定期生活补助范围;2011年,部分老年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铀矿开采人员纳入国家定期生活补助范围。

目前我区享受国家残疾抚恤金、遗属定期抚恤金、生活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即我们当前所称的重点优抚对象,主要有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以上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法定条件大致可以归纳为:一是有原始档案资料记载。二是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除外)、生活困难。对无工作单位的界定一般是指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未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未再就业。但不同类别的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待遇条件又略有差异,必须以相应的政策为准。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负责人  丁辉】 :

下面,请各位媒体记者朋友提问。

1、【记者】:广大农村退役士兵非常关心他们的待遇问题,请问目前农村籍退役士兵能享受什么优待抚恤政策?谢谢!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负责人  丁辉】 :

这个问题,请丁辉同志解答。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丁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从2011年起,国家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定期抚恤补助范围。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以上人员年满60周岁时,须持退役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相关待遇。

2、【记者】:请问烈士的哪些亲属能够认定为烈属?哪些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谢谢!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负责人  丁辉】 :

这个问题还是由丁辉同志解答。

《烈士褒扬条例》明确规定,烈士遗属为烈士的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主要考量是:烈士去世后,着眼于与烈士本人具有抚养(扶养)义务并有共同生活经历且具有履行抚养(扶养)义务的事实,国家代烈士尽其应尽的抚养(扶养)义务,对他们进行精神抚慰和物质照顾。所以烈士遗属包括:不隔代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烈士的配偶,与烈士有抚养(扶养)事实的旁系血亲(无父母且由烈士生前所供养的兄弟姐妹),拟制血亲(烈士的抚养人,由烈士抚养的养子女、继子女)。其他没有抚养(扶养)义务的不在烈士遗属范围之内。

符合下列条件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3、请问关于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每年都会有提高吗?谢谢!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负责人  丁辉】 :

这个问题请冯家团局长为您解答。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家团】 :

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每年“八一”前,国家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应调整抚恤补助标准。

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5元;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5元;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 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40元。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负责人  丁辉】: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到此结束。非常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和全区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支持,诚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情况,请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