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十一月份工作总结及十二月份工作计划(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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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1-11-30 15:45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及12月份工作计划

一、 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全要素信息采集

为切实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更好地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更优更精准的管理和服务,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对待,综合开展摸底调查、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多措并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握基本原则,统筹协调推进,全力抓好退役军人全要素建档立卡这一全新的工作。通过新旧系统对比,精准分析有无重复采集、未采集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快速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老系统梳理各乡镇(村居)人数,定好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每日通报采集进度。对采集有困难的村、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现场指导办公。对年龄大、居住远、出行难的退役军人,进行上门采集,力求做到全面规范、严谨细致、不重不漏。截止11月26日为止已采集7832人,本月月底完成录入工作。

二、爱心送进光荣门”关爱基金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关心关爱退伍军人的浓厚氛围,让军人受尊崇,让退役军人受尊重,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由局领导主动带头捐款,同时动员广大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及相关爱心组织代表伸出援助之手,通过走访宣传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奉献爱心,目前共筹集爱心款26030余元;同时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力度,听取退役军人对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协助解决退役军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向退役军人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勉励其退伍不褪色,永葆军人本色。

三、组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动员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无私奉献精神,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全面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实际分别组建红色宣讲、应急救援、公共卫生和法律服务4支专业志愿服务队。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本辖区实际情况各组建1支志愿服务队。

四、持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省级复审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开展创建工作。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双四一”活动、“一组一会”建设等,严格对照《全国县(市、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标准(试行)》《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标准(试行)》,坚持“硬件有标杆,软件有特色”原则,重点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场所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引领、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工作运行保障、基础业务开展、权益维护、拥军崇军氛围、就业创业、矛盾排查化解、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服务方式方法传销、业务培训、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评价等方面逐项落实。目前我区三镇四办7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创建完成并通过省厅验收。6个300人以上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已按照示范标准进行打造,验收PPT已制作完成并上报省厅验收。

五、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政策

1.2021年11月份,我区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共93.01万元;

2.依据《淮北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与区民政、社保、卫健委等多部门核对,2021年度为我区525名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每人320元,共计16.8万元;

3.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为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老年人抗风险能力,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政府每年为60-90岁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经与卫健委核对,2021年我区优抚对象代缴人数为1354人,由财政代缴每人40元,共计5.4160万元;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做好2021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接收报道的准备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数据录入质量。加强对各镇(办)系统录入工作督导,对各项关键信息审核严格细致,保证信息准确录入,提高录入质量,降低审核退回率。

三是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推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营造创建氛围。

四是认真做好年底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