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冯家团解读《淮北市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2-07-11 14:23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3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1〕27号)。为确保各项优待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落实,真正体现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等的尊重尊崇,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了《淮北市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方案(审议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部、省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我局组织工作专班,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月24日—3月25日,先后征求了36家责任单位意见,其中28家单位无意见,8家单位提供修改意见25条。局工作专班高度重视,就相关单位意见、条目所涉及的文件精神,与有关单位反复沟通对接,最终采纳了3家单位17条意见,并与未采纳意见的5家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经局党组认真研究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审议稿)》。

三、内容概要

《淮北市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方案》(审议稿)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正文,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优待范围、优待内容、责任分工、组织保障等6个部分,涉及强化精神褒扬和荣誉激励、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拓展文化交通优惠、发挥社会广泛参与等11大类优待内容。

第二部分为附件,即《淮北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主要是细化量化11类具体的优待政策,并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共247条,涉及36家责任单位,惠及6类群体,具体如下:一是现役军人优待目录清单,共31条;二是现役军人家属优待目录清单,共44条;三是退役军人优待目录清单,共66条;四是残疾军人优待目录清单,共22条;五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目录清单,共67条;六是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目录清单,共17条。

我市《实施方案(审议稿)》,在确保与省级层面优待清单内容、框架基本一致的前提下,主要做了以下调整,一是根据参战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同时享受退役军人目录清单所列事项的规定,对我市残疾军人等优待清单相关内容进行了简化、整合、调整,使其易于执行、便于操作;二是突出了合力共为的服务理念。增加了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淮北车务段、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师范大学、淮北理工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7家责任单位,牵头落实我市相关文化、交通、教育优待政策。将省通信管理局相关优待职能调整到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三大运营商套餐资费相关优待政策。

四、贯彻落实意见

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相关责任单位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目录清单的优待内容,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细化操作流程、认真组织实施,以惠及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