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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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3-03-06 15:32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有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班子会,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工作重点任务,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法活动,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专题讲座、以案释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年内局党组集中学法4次。三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制度,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年终考核述职述廉时一并开展述法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坚持每年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强化普法宣传。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利用“江淮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八一”、“9·30”烈士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送政策进军营”活动、专场招聘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深入开展老兵宣讲活动,用好红色教育资源,推动法治精神和英烈事迹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

(二)推进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放管服”“互联网+政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运行机制,进一步梳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办理伤残等级评定、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和转移等业务过程中,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相关要求,达到了“简证便民”的效果。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要求梳理“双公示”工作台账并按时申报。截至目前,涉及军人退役的20个事项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了《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其中包含了信访工作制度、经费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等14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保障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合法性。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核,切实做好意见征求并备案,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工作;三是确保行政决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各科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落细。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强化“三项制度”学习宣传,进一步巩固现行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效果,继续深入组织学习项制度,切实做到对三项制度人人皆知、个个熟知。二是制定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三是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配备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

我局成立至今未发生需要行政执法情况。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优化法律援助机制。整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司法系统优势资源,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统筹法律工作者、老兵调解员等各方人力资源参与,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维权;二是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机制。聚焦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教育引导、就业帮扶、困难救助等方面,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思想引导、帮扶援助等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逐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2019年成立至今,在辖区内未发生过行政诉讼件,所涉及的信访件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没有越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问题。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权力运行规体系规范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工作流程,将优抚金的审批发放工作纳入公开监督项目。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持续完善主动公开清单,建立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保证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肯定成绩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结合实际,从思想政治引领、精准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作用发挥、拥军支前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部署,形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坚决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退役军人工作年度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退役军人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专业力量有待加强。由于编制、人员构成等限制,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二)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加强。主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等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宣传方式和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依法办事能力有待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2023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将以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折不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聚焦退役军人领域重要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开展学法普法。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决策,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四)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的作用,着力在制度完善、流程优化、效率提升、退役军人满意度上下功夫,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有效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