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十一月份工作总结和十二月份工作计划(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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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3-11-29 12:33

一、十一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次,开展三问三查专题研讨1次,9名党员参加,开展“学习身边榜样”专题研讨活动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前往烈山区烈士陵园开展党性教育1次,领导班子成员为未参加学习的党员进行现场送学2人次。下一步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站交叉互查互学活动。为推动服务站有效运行,提高服务站服务能力。11月22日,淮北市组织全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交叉互查互学活动。烈山区与濉溪县进行互查,现场实地查阅了退役军人相关工作台账,听取了基层服务站建设的工作介绍,全面了解基层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成效。此次“互查互评”活动,让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在互相检查中发现问题,在互相评比中对标差距,在互相学习中拓展思维、在互相借鉴中破解难题,全力营造比学赶超、竞标争先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3.关怀退役军人,免费健康体检。为弘扬爱国拥军的良好风尚,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健康水平以及工作生活的幸福指数,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拥军健康体检优惠活动,凡淮北市户籍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优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50元的优惠价格,享受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内科、外科、心电图、骨密度、肺功能、上腹部彩超、头部或胸部CT共价值600元的体检项目。

4.退役军人专项岗位信访问题。我区部分专项岗位退役士兵前往淮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的“绩效、奖励性工资发放不到位”问题,11月15日市政法委、网信办等部门就全市退役军人专岗人员待遇问题在淮北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11月16日在烈山区科创大厦第四会议室就该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上访同志进行接访答复。目前市政府正在统筹解决绩效、奖励性工资发放问题,待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后,我区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执行,我区部分专项岗位退役士兵目前情绪较为稳定,虽暂无群体性上访倾向,但仍具有一定群体性上访风险。

5.完善安徽省退役军人平台数据:一是协同各镇办通过电话访问、现场问答等方式完善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数据,目前我区退役军人稳定就业1743人,灵活就业1442人,务农203人,微小型创业386人,个体经营户461人。二是结合专岗申请材料、安置单位提供名单以及社保部门查询,我区现在岗人员319人,均正常履职,都已录入系统内。

6.核算安置退役士兵待遇保障:根据2023年淮北市烈山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开选岗方案,在本月对已完成安置的12名退役士兵进行协助定岗、入编以及核算工资工作,落实相关安置待遇,目前已有6人已完成待遇落实,其余6人正在人社部门核算中。

7.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

1)认真核对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11月发放金额共123.25万元;

2)本月为6家定点医疗机构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垫付资金1.43万元,同时为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医疗补助金1.32万元;

3)依据关于印发《淮北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全区521名重点优抚对象代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共计19.79万元;

4)组织8名涉核部队退役人员前往淮北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身体检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实际缴费每人700元,共计5600元。

5)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工作,本月完成参战退役人员及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及三名残疾军人变更关系相关工作;

6)认真落实好辖区内17名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本月全额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资金1.17万元。

二、十二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主题教育工作,做好党课学习。

2.认真做好年底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

3.扎实做好农村籍60周岁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的集中审核审批工作;

4.认真做好第四季度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医疗补助工作;

5.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及困难退役军人的临时救助情况;

6.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岗位推介。

7.推进基层服务站交叉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级服务站达到优秀标准。

8.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信访案件的排查与处理,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反馈上报信访案件,做好重大不稳定因素报送,确保确保不失控、不串联、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