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二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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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4-02-29 15:13

1、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2月累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07.47万元。

2、扎实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按照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优抚对象以及困难退役军人210人次,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共计10.5万元;陪同市领导、市局领导走访慰问优抚对象1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1000元,共1万元。

3、依法依规完成年度优抚数据审定管理工作。加强优抚信息动态管理,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已去世的优抚对象及时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减员处理,本月,共减员3名优抚对象,均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

4、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烈山区杨山烈士陵园签订委托维护管理协议,落实专人管护,实现环境整洁、设施完善、服务优良的要求。

5、完成烈山区53家单位双拥、退役军人工作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全区双拥创建和退役军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6、完成“一中心两站”牌匾悬挂自查整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牵头,积极推进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匾名称规范化自查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符合规范要求。

7、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数据信息填报工作。为全面动态掌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基本情况,更好的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我局根据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服务机构、人员信息、资产财务等信息填报。

8、完成2023年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自主就业身份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针对退役军人自主就业身份数据进行核查,涉及我区2名退役军人目前已完成核对工作并将核对结果上报。

9、扎实推进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全面启动接待退役军人回乡报到“一站式”服务工作,加强人员力量组织,主动作为、积极跟进,确保春季返乡退役士兵能及时、快捷办理相关手续,顺利完成身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