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工作日之外办事难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在“预约办、延时办、上门办”服务的基础上,选取业务量大、与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窗口单位作为“周末办”预约服务试点,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推广”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周末办”预约服务内容
(一)“周末办”预约服务项目
基于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要求和积极稳妥、逐步推广的原则,本次确定市场、城管、公安、住建、税务、不动产、人社、医保等常驻窗口单位各1个窗口为首批“周末办”预约服务窗口,以上入驻单位承办的有关政务服务事项为首批“周末办”预约服务项目(详见附件)。今后在首批“周末办”预约服务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通过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可逐步推行为首批“周末办”预约服务单位“全窗口预约服务”,并将其他入驻窗口单位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周末办”预约服务范围。
(二)“周末办”预约服务对象
预约服务对象系需要申报办理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三)“周末办”预约服务时间
每周六上午8:00——11:30
(四)预约服务方式及工作流程
1.电话预约: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周五9:00-11:00,申请人可拨打电话0561-4087159进行预约登记。
2.现场预约:周一至周五9:00-11:00、下午15:00-17:00,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志愿服务台进行预约登记。
3.取消预约服务。在预约服务尚未实施前,申请人可拨0561-4087159人工申请取消预约服务。申请人未在预约时间内前来相关窗口办理所需服务事项的,视为取消预约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周末办”,进一步推深做实7x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解决居民工作日之外办事难问题,是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各窗口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实施,不断优化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给服务对象,把麻烦留给自己,努力提供“如约而至”“如沐春风”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试行工作调休制度。试点单位可通过调休方式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周六上午正常上班。试点单位要建立窗口工作人员调休管理制度,保证调休人员每周有两天休息时间。对法定节假日规定调休的,统一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实行预约服务。试点单位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周末办”预约服务内容、具体时间和具体要求,公布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休息日业务办理,对于能当场办结的予以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限和结果反馈渠道。
(四)大力推行网上办事服务。各单位要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皖事通办”平台,实行“一张网”审批,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公众号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预约办”、“延时办”、““周末办””、“上门办”及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办事体验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试点单位要加强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周末办”预约服务搞形式、走过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要通过联合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查,并将“周末办”预约服务纳入窗口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区数据资源局要加强“周末办”预约服务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注,凝聚各方共识,为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工作方案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3月9日
烈山区政务中心“周末办”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部门名称 |
事项名称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筑类工伤保险 |
企业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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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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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 |
企业新参保开户 |
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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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 |
身份证办理 |
区税务局 |
税控设备清零解锁 |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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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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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公司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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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许可设立,变更,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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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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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业务) |
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 |
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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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离婚析产、夫妻约定等转移登记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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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更正、补换证等业务 |
|
房产信息查询、出具房产证明 |
|
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 |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施工许可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