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办理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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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2-02 15: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7×24小时“不打烊”。先结合我区政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7×24小时自助服务区设有各部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办事指南查询、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政策在线咨询等服务。

第三条 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管理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做好日常维护、检修、耗材补充。

第四条 7×24小时自助服务区纳入大厅日常巡查范围,日常检查供电、卫生、网络、设备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记录在案。

第五条 在接到群众反馈自助机无法使用时,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到现场排查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7×24小时自助服务区纳入安全巡查范围,自助设备保持不关机状态,各部门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 本制度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