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指标管理,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8〕22号)、《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淮发〔201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牵头制定了《烈山区项目用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8日(因工作进展要求,故缩短征集时间,特此说明);
二、提出意见方式:
1、网络征集:在本征集页面内—征集渠道内反馈意见建议。
2、邮寄信件: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烈山区项目用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szrzyj@126.com。
联 系 人:程达 联系电话:0561-4685818。
反馈时间:2023年7月20日
截止2023年7月18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