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4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杨翠兰等6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8日至14日。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17:30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烈山区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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