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4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花经学等2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4月3日17:30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烈山区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迎宾路169号3号楼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邮编:235025,联系电话:0561-4685215
拟认定工伤结论名单公示(2024.03.28) | |||
序号 | 受伤害人姓名 | 单位 | 是否认定 |
1 | 花经学 | 安徽方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是 |
2 | 周美娇 | 安徽方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