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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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发布时间:2025-08-15 16:29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解除以下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类别 原因 时间
1 P34060400265 淮北市烈山区伊笑堂大药房 解除协议 主动申请 2025年8月18日

特此公告。

淮北市烈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