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次考核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为遵循,将政治标准贯穿始终,这是区别于以往考核的鲜明特点。在 “德” 的考核中,明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 作为首要内容,对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人员实行 “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这是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的具体体现。
同时,考核突出 “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在 “绩” 的评价中,将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效益等作为核心指标,这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要求高度契合。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考核不是简单的 “评优劣”,而是通过精准 “画像”,引导广大工作人员把精力放在为民办实事、谋实效上。
答:考核工作的权威性源于程序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必须严把 “三道关”:
一是比例管控关。本次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20%,但实行 “奖优罚劣” 动态调整机制。对获得县级以上表彰、集体记功等荣誉的单位,可提高至 25%;对被通报问责、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比例不得超过 15%。这种差异化设置,既体现了对先进集体的激励,也传递了 “干好干坏不一样” 的鲜明信号。
二是程序规范关。考核必须严格遵循 “制定方案 — 总结述职 — 测评核实 — 确定档次” 四步流程,特别是优秀档次人员必须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确保全程阳光透明。建议各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是结果运用关。考核结果与待遇兑现、岗位晋升直接挂钩:合格以上档次人员可晋升薪级工资、计发绩效;优秀档次人员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中优先考虑;不合格人员将下调岗位等级,连续两年不合格可解除聘用合同。
答: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压实各方责任。一是主体责任要扛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确保 100% 覆盖考核范围,不遗漏外派、挂职等特殊群体。二是时间节点要守牢,全区考核工作必须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前完成。三是监督问责要抓牢,对考核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解读单位:烈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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