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烈人社〔2025〕10号)已于2月19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干部考核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出相关要求,这些新精神新要求需及时转化为事业单位具体政策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淮人社〔2025〕6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考核结果将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月14日,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文件《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淮人社〔2025〕6号)。同日,我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起草文件,经审核,2月19日正式印发文件。
四、工作目标
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考核工作,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
五、主要任务
(一)厘清考核边界:明确 “考谁” 与 “怎么考”
(1)考核范围的精准界定
本次考核覆盖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机关及参公单位工勤人员参照执行。需特别注意三类情形:一是初次就业不满半年的,只写评语不定档次;二是外派人员由工作满半年的单位考核,选派干部按专项规定执行;三是病假事假累计超半年的不定档次,但产假超半年仍需确定档次,体现对女职工的政策保障。
(2)分级分类的考核实施
按照 “一类一策” 原则,对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细化考核指标:管理岗位侧重政治执行力和统筹协调能力,专业技术岗位突出专业素养和创新成果,工勤岗位聚焦操作技能和服务质量。各单位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第七、八条,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标准,避免 “一刀切”。
(二)把握核心标准:明晰 “档次” 与 “依据”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各档次界定有明确刚性标准:
(1)优秀档次的 “硬条件”
需同时满足五项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工作作风优、实绩突出、廉洁模范。特别要注意,优秀名额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和受表彰人员倾斜,不得集中分配给管理岗位。
(2)不合格档次的 “红线情形”
出现思想政治素质差、能力不适应岗位、工作不作为、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廉洁问题严重等五类情况,定为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考且经教育无效的,直接按不合格处理。
(3)特殊情形的档次认定
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按专项规定执行:受警告处分的结案后可补定档次,受严重处分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确定结果;同时受多种处理的,按影响较重的情形认定。
六、下一步计划/保障措施
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抓紧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按期完成。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解读部门及解读人
咨询科室:烈山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肖智慧
咨询电话:0561-4685853
政策咨询方式:电话咨询、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