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拟认定工伤结论名单公示--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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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发布时间:2026-04-27 14:46

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4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朱利华等7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27日至5月6日。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5月6日17:30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烈山区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地址:梧桐南路6号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邮编:235025,联系电话:0561-4685285

拟认定工伤结论名单公示(2026.04.27)
序号 受伤害人姓名 单位 是否认定
1 朱利华 南京方通科技有限公司
2 余建设 淮北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3 林霖 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 非工伤
4 张亚军 淮北锂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5 赵四海 临沂兴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董书亚 淮北申帛服装有限公司
7 吕发杰 淮北市惠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