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6年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工作。我区参续保缴费1.29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40945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823.52万元,实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129家单位参保3177人,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待遇223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964万元,实现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
(二)就业创业工作。4月召开“2+N”招聘会8场,累计吸引160家企业参与,发布提供就业岗位信息1860条、服务求职者869人次,达成就业意向82人次。为2025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73人,涉及社保补贴38.735万元,已发放。发布2026年公益性岗位征集公告,开发公益性岗位3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人。对就业困难人员35人进行回访,梳理出4人有就业意向,已通过灵活就业安置2人。为监测户设置乡村公益岗5个,拟安置监测对象5人就业,向3人推荐工作岗位,目前已有2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人成功就业。
(三)劳动保障工作。2026年4月份接收投诉举报案件0件;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核处反映平台案件21件,办结19件;2件正在办理中;回复并办理12345市长热线26件,信访平台案件1件;接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3件,不予受理2件,立案11件,结案18件。
(四)医疗保障工作。一是城乡居民参保工作。2026年度完成参保17.72万人,参保率97.14%。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630.33万元已拨付完毕。二是医保基金监管工作。1.门诊慢特病审核。根据市医保局慢病科提供的对符合门诊慢特病申请条件的门诊慢特病名单进行终审,本月份共审核慢性病99例。2.自查自纠情况。召开全区定点医药机构业务规范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培训会,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诊疗行为,逐项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查发现问题65家次,梳理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等问题9项,主动退回医保基金金额29.61万元,目前均已退交至指定账户。3.超标准收费。根据市局下发的手术未降费疑点数据,联合区市场局、区卫健委通过资料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97万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2026年1月至3月,累计实施救助9062人次,救助资金308.5万元。其中:手工救助331人次,涉及救助金额36.58万元;“一站式”结算救助8731人次,结算金额271.92万元。2026年分类资助困难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872人次,资助金额243.42万元。
二、2026年5月份工作安排
(一)落实稳就业工作,做好保居民就业任务,举办招聘活动,帮助企业用工保障。
(二)推进城镇新增就业、求职创业工作力度,确保民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推进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做好2026年参续保工作。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五)继续开展各用人单位欠薪隐患排查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
(六)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
(七)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八)继续督促指导6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采工作,确保完成各批次任务量。
(九)继续根据市医保局慢病科提供的慢性病申请名单及病种,对符合慢性病申请条件的人群进行门诊慢性病审核。根据信息平台推送的免申即享数据,联系相关参保人确认是否同意相关慢特病病种认定。
(十)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违法违规的医药机构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联合惩戒”工作格局。针对重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以案示警,形成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十一)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工作。围绕实现全民参保目标,继续加强与人社、税务、财政、卫健等部门的密切协作,通过强化医保政策宣传,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确保农村脱贫户、监测户及困难群众等100%参保,达到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圆满完成2026年度参保工作。
(十二)按照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民生工作事项要求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