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淮北市瑞侠大药房(个人独资)存在销售回流药。解除淮北市瑞侠大药房(个人独资)医保服务协议。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等级
编码
类别
终止时间
1
淮北市瑞侠大药房(个人独资)
无级别
P34060400238
终止服务
2026年5月26日
特此公告!
淮北市烈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