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安徽秸秆综合利用省级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904号)、《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淮北市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农乡村函〔2023〕4号)和《淮北市财政局关于拨付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通知》(财农〔2023〕148号)等文件,经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申报、第三方审计等程序,淮北市利群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等22家主体累计秸秆产业化利用量 92896吨,其中小麦秸秆利用量36126吨,玉米秸秆利用量56770吨。拟按小麦秸秆每吨补助48元、玉米秸秆每吨补助3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由于市财政局分解下达我区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070000元,经测算,补助资金不足,按同比压缩,补助系数为0.311304605。现将22家秸秆综合利用主体产业化利用秸秆量与补助资金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烈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561-4661771 0561-4685192。
附件:淮北市烈山区2023年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利用量与补助资金汇总表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