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烈山区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征管,采取源头管控,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圆满完成当年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二是努力克服营改增、增值税市区政策调整减收的不利影响,积极主动争取到上级各类资金51238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7000万元等项目资金,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切实加大惠农投入力度,完成农林水支出23439万元。二是加大教育事业财政投入力度,完成教育支出42016万元。三是加大卫生健康支出力度,完成卫生健康支出12834万元。四是加大住房保障投入,完成住房保障支出13295万元。五是加大重点项目支出力度,拨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7000万元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把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运行底线。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区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指导区直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开展了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加强财政风险管控,建立库款监测机制,实行库款余额风险预警管理机制,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按照《烈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烈山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制度,规范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债务风险。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2021年财政收支状况。
1.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961万元,支出19032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37万元。
2.2021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9929万元,支出7870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26万元。
3.2021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23万元,支出121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07万元。
4.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24662万元(纳入债务系统内债务,一般债务39962万元,专项债务8470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区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129920万元内。
我区偿还到期债务16764万元(本金14047万元、利息2717万元)。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偿还本金14046万元,预算安排偿还本金1万元、利息支出2717万元。
(二)本级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当年未交缴国库
非税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当年未缴交国库,涉及金额合计530万元,不能真实反映当年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2.财政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区财政2021年3月1日收到市级下达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2021年12月29日才把该资金分配到区经济开发区,时间间隔10个月;区财政2021年7月29日收到市级下达省“三重一创”系列政策资金0.75万元,2021年11月3日才把该资金分配到区发改委,时间间隔3个月。
3.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区财政部门将2021年省级文化文物及旅游发展补助资金18.6万元下达分配给区文旅体局,经对该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区文旅体局截至2022年5月底共支付4.88万元,支出进度35.6%。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重点对区人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古饶镇等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4个部门基本能够依法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跨年度调整预算。
古饶镇预算调整方案于2022年1月16日经古饶镇人代会议批准通过,跨年度调整预算。
(二)非税收入当年未缴交国库。
古饶镇非税收入当年未缴交国库,涉及金额合计1013.09万元,不能真实反映当年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三)收取非税收入未开具专用收据。
古饶镇在2021年收取毛石款、房租地租等非税收入共 1148.3万元,未开具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四)培训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区人社局2021年8月收市养老失业管理中心技能提升专项资金460.4万元;2021年9月-12月累计支付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费、职业培训学校就业技能培训费443万元等均未纳入年初预算。
(五)个别人员多领取补助。
古饶镇个别人员多领取补助,审计发现存在既报销就餐费又同时领取误餐补助的情况,多领取补助金额5850元。
(六)资产出租未按规定报批。
古饶镇政府门面房、商业用房11733.42㎡,扶贫大棚78996㎡、农机大院(占地5亩)及三栋扶贫大棚及五间房屋、扶贫车间1440㎡、萧濉河河堤王引河河堤932.51亩等资产出租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
(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古饶镇新风花园门面房8633.42㎡,庆丰小区商业用房3100㎡等资产均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2.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建工程--烈山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账面金额111.63万元,长期挂账三年以上,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2021年8月支付草坪机款0.29万元、监控系统款0.54万元等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3.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1年9月核销空调及办公桌椅0.78万元等固定资产按报废进行处置,处置资产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八)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结算。
截至2021年底,古饶镇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1150.87万元,其中三年以上的为673.48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9496.92万元,其中三年以上的为882.99万元等往来款均未及时清理结算。
(九)工程款支付发票税率低于工程计价税率,存在多支付工程款(税金)。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5月支付3#楼室外维修工程款24152.31元,合同签订计价税率为9%,工程计价税金为1994.23元,支付工程款时发票税率为1%,发票税金为239.13元,多支付工程款(税金)1775.10元。
三、财政助企纾困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2022年2月底,烈山区财政助企纾困资金收入650.92万元,支出377.31万元,资金结余273.6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部门财政助企纾困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区经济开发区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截至2022年2月底已支付26.39万元,该项目资金结余273.61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刚性约束预算收支。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编制程序,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收支的监督管理,及时将非税收入足额缴交国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保障财政重点支出。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时限下达分配资金,及时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严格实行财政资金全程动态跟踪监督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财政往来款管理,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做到往来款只减不增,防范负债风险。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进行国有资产核算,将国有资产全部计入资产账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检查国有资产的变化情况,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审计局今后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现代化美好烈山建设贡献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