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烈山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烈山区民政局是主管全区民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烈山区民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2899.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9.20万元。支出预算289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17万元,项目支出2622.03万元。
烈山区民政局2022年决算收入931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5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49万元。决算支出931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6万元,项目支出8967.94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资产总额335.1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6.9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88.24万元。负债总额17.94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7.94万元。
(四)财务收支情况
2022年度总收入931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5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49万元。
2022年度总支出9310.77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13.70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对企业补助29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0.98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烈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共支出1.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3万元。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3万元,未超预算。
二、审计结果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烈山区民政局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未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未清零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2022年度烈山区民政局年初预算为2899.20万元。该年度调整后的预算为9311.20万元,预算调增6412.00万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1、2022年3月13#,购监控设备12,245.00元,计入业务活动费用,未计入固定资产。
2、2022年4月27#,购台式电脑3,700.00元、办公家具3,500.00元,计入业务活动费用,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冲销以前年度其他应收款,未按规定程序处理
2022年9月48#,冲销以前年度其他应收款21,559.15元,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
(四)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2022年3月39#,3月21日支付淮北一家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特困人员照料探视服务费24,000.00元、2022年9月46# 9月26日支付淮北一家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特困人员照料探视服务费24,000.00元,截止12月底仍有余款32,000.00元未支付。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法律约束力。
应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实现全口径、全覆盖,更应规范程序,上下结合,内外统筹,严格审核,将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二)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提升预算支出管理水平、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增强单位资金支出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提高公共产品的服务质量。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推动规范管理。修订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及清查制度,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掌握单位资产总体情况。对已经毁损和闲置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备案、归档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