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公告:烈山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24年6月27日在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徐梅梅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积极培植财源。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不断培植壮大财源,分析研判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变化原因,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圆满完成当年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二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争取到上级补助收入10587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8600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300万元,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资金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3年民生支出完成17903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0.3%,完善教育事业、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二是持续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各类乡村振兴支出完成6430.2万元。
----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强化财会监督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3次,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通过预算安排化解存量债务,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债务风险管控情况。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全区55个预算部门的财政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做到绩效评价全覆盖,并抽查了区教育局等十家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执行情况,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2023年财政基本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21797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1071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081万元,减结转下年的支出11081万元,净结余为零,结转支出均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85955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8407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78万元,减结转下年的支出1878万元,净结余为零,结转支出均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3.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503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34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56万元,减结转下年的支出156万元,净结余为零,结转支出均为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
4.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41155万元(纳入债务系统内债务,一般债务42355万元,专项债务29880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省市下达的债务限额342020万元以内。
我区偿还到期债务本息17980万元,其中:本金10561万元、利息7419万元。通过争取省级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10023万元,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偿还本金538万元、利息支出7419万元,实现应偿尽偿。
5.“老有所养”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2023年我区“老有所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安排共计1728.06万元,当年支出共计823.4万元,年底资金结余904.66万元。
6.科技创新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2023年我区科技创新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共计246.86万元,当年支出共计246.86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严控一般性支出不到位
在202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中,个别单位未持续压减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
2.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2023年我区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预算安排47.2万元,当年支出13.25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28.1%。
二、杨庄街道办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杨庄街道办基本能够依法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
杨庄街道办2023年度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213.29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2.未足额安排预备费
杨庄街道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5.02万元,按规定应安排预备费17.05万元,实际安排预备费10万元,少安排7.05万元。
3、应收未收门面房租金
杨庄街道办应收未收美食城门面房租金14.97万元。
4、票据使用不规范
杨庄街道办收取门面房租金,使用不合规收据,未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5、违规发放人居环境整治奖金
2023年8月,杨庄街道办采取收取保证金,完成任务后,等额发放奖金的方式,支付人居环境治理奖金3.05万元。
6、资产未公开招租
杨庄街道办美食城商铺、望阳和烈青路商铺、工人村大街西部商铺以及原杨庄矿移交公共设施改造商铺共4处资产出租,年租金311.26万元,杨庄街道办未提供公开招租的相关资料。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区文旅体局、区城管局等2个部门基本能够依法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区文旅体局2023年收到专项债资金601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5905万元,年底资金结余34195万元,资金结余较大,资金使用绩效较低。
2、预算编制不科学
区城管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2.85万元,决算数为0.45万元。
3、工程结算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计
区城管局2023年9月支付长山路、沱河路标线划线费用2.73万元,合同约定:待工程结算,审计之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时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计。
四、“老有所养”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区民政局基本能够依法管理使用“老有所养”财政专项资金,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老有所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2023年我区预算安排“老有所养”专项资金1728.06万元,当年支出823.4万元,专项资金结余904.66万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2、个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有比例较低
截至2023年底,我区个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有比例较低,低于省里要求的52%。
3、敬老院运营合同签订内容不完整
2021年12月宋疃镇政府与淮北市新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烈山区宋疃镇敬老院运营权转让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未将床位入住率纳入运营合同内容。
五、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设备等采购、使用及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烈山镇卫生院、古饶镇卫生院等5家卫生院在采购、使用及管理医药耗材设备上基本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及政策,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疗设备项目验收不规范
杨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购买医疗设备“多功能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合同价88.9万元,验收时仅有1人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且未出具验收报告。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验收小组,明确责任,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医用耗材未纳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个别卫生院采购医用耗材,未通过医用耗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及核算,不能准确反映医用耗材的库存及实际消耗情况,如:烈山镇卫生院2020年6月从淮北市博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入耗材8.76万元。
3、村卫生室未计入固定资产
烈山镇卫生院、古饶镇赵集卫生院、古饶镇卫生院和杨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卫生院建设的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竣工决算审计后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源头管控,从严从紧把牢预算编制关口,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管控“三公”经费预算,从严审核一般性支出,提升财政管理整体效能。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确保有限专项资金能够发挥出最大的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更多的老年人乐于接受社会养老服务,更好地落实优惠政策,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烈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依法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人民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