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征收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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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8-22 15:36

烈山区征收中心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0.6 

0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0.1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5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烈山区征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烈山区征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预算持平。原因是2021年烈山区征收中心未发生出国(境)支出2021年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控制预算开支2021年烈山区征收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淮北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控制预算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持平, 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控制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