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烈山区征收中心2023年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1. 烈山区征收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 烈山区征收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0.18 |
|
0.18 |
|
|
0.18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及往来对接单位的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