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征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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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8-02 09:14

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0.20

0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0.2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烈山区征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与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烈山区征收中心未发生出国(境)支出2022年烈山区征收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2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20万元,下降(增长)100%,下降的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控制预算开支2022年烈山区征收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淮北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持平,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