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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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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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2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1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