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0.18 |
0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0.18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增长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均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3年烈山区征收中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均为0。2023年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27号)、《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29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印发<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133号)、《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21〕85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2023年烈山区征收中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均为0。决算数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均为0,决算数较上年持平。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均为0。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