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
部门预算
2025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 、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1、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收支总表
2、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收入总表
3、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支出总表
4、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表
10、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2、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其它公开事项
1、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考评项目表
2、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专栏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做好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征收项目的审核备案并报区政府审批;
(三)配合区政府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工作;
(四)指导镇、街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公示;
(五)负责组织实施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六)负责拟定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并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审批;
(七)负责起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报区政府批准;
(八)指导镇、街道被征收权益人达成的补偿协议报送市相关部门进行审计,指导镇、街道按程序做好房屋的拆除工作;
(九)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负责征收安置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
(十一)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档案材料的管理;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中心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谋划,助推项目实施
科学谋划部署2025年征收项目,做好项目前期测算,确保项目平稳推进。重视前期摸底,征求群众意愿,制定货币、购房券等多样的安置政策,增加群众的选择性,精准定位,推动项目启动,消除后顾之忧。对于存在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压茬推、并联推、同期推,保证征收进度。
(二)筹措资金,保障后续费用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快审核拨付进度,让棚改群众早日住上新居。二是强化筹集征收启动资金工作,建立征收资金池,专项用于征收补偿,待净地出让土地款返回我区后,留存部分资金进入资金池,用于下一轮土地征收,推动资金滚动,往复循环,保障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三)培训宣传,精准把握政策
继续做好征收政策文件的培训宣传力度。一是组织业务培训。针对区、镇(街道)等征收一线工作人员对新政策中涉及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标准进行重点培训,明确征收依据,统一征收标准,严格按工作流程、政策标准执行。二是抓好政策宣传,征收政策向群众讲清楚、讲到位,协调镇(街道)、社区共同做好入户宣传等工作,共同发力促进征收。
(四)狠抓纪律,提升作风效能
坚持学理论、悟思想、守纪律相统一。抓牢抓实纪律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底线、远离法纪红线,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刻印于心,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2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96.82万元,收入全部都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96.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82万元。
(一)本年收入196.8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82万元,占100%,比2024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长0.92%,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普调。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96.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长0.92%,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普调。其中,基本支出160.37万元,占81.4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36.45万元,占18.52%,主要用于办公专项经费、项目审计评估测绘制图和选派干部补助。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6.8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6.8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万元,占10.38%;卫生健康支出7.49万元,占3.80%;住房保障支出23.85万元,占12.12%;城乡社区支出145.05,占73.70%。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8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长0.92%,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普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万元,占10.38%;卫生健康支出7.49万元,占3.80%;住房保障支出23.85万元,占12.12%;城乡社区支出145.05,占73.7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2.8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81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单位一名工作人员退休,需要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规范性津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1.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增加1.90%,增加原因单位普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5.6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10万元,增加1.80%,增加原因单位普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0.69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调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基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5.3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62万元,减少10.35%,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一名工作人员退休,事业单位医疗基数降低。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2.1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92%,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99.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19万元,增长2.16%,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由专技副高调整成管理岗正科,工资待遇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9.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长0.75%,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工资总体基数增加从而计提工会会费增加。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5年预算36.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14%,减少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预算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23.8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长8.11%,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37万元,公用经费8万元。
(一)人员经费15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36.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14%,减少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预算支出。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3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6.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审计评估测绘制图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2025年内全区重点工程涉及道路、管网、绿化、山体治理等以及棚改,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涉及的测绘、评估、审计、监理等费用,保障烈山区征收项目顺利实施。
(2)立项依据。区政府年度工作内容安排。
(3)实施主体。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全区涉及征收的重点工程,如东部新城道路路网、管网,绿化;山体、河道治理,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在征收过程中需要的测绘、评估、审计监理等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根据项目先后进展情况有序支付预算申请的16.2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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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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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审计评估测绘制图费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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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烈山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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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年初预算 |
项目期 |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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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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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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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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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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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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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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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项目完成数量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工作完成质量 |
10 |
||||
时效指标 |
指标: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度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经费控制率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带来的经济效益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带动本区就业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绿色低碳发展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本区未来持续发展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
20 |
2、“办公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2025年征收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主要是为了弥补在综合定额支出费用中不足的部分,目的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此项费用将用于执行征收中心各项管理规定,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保障单位棚改工作、重点工程工作顺利进行。
(2)立项依据。2025年,征收中心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征收工作的职能作用,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程目标任务,争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3)实施主体。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2025年征收中心办公专项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根据单位工作进度,支付预算申请的17.49万元工作经费。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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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办公专项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及代码 |
烈山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
||||
项目来源 |
年初预算 |
项目期 |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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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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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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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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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年度 |
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此项费用将用于执行征收中心各项管理规定,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保障单位棚改工作、重点工程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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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覆盖单位或市县区数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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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 |
1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度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使用控制率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招商引资创造的经济效益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对工作效率、管理和决策支持的改善或提升程度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节能活动节约意识的提升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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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对全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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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20 |
(二)机关运行经费。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分别为项目审计评估测绘制图费16.20万元和单位办公专项费用17.4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总计33.6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