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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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4-24 16:54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根据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政办秘〔2023〕40号文件《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切实把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我区知识产权能力不断提升,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

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在淮的高校、 科研院所、经济开发区以及户籍在淮的个人或在淮就读的在校学生。

三、申报范围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符合《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所含相关项目内容。

四、申报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方式

填报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六、审核程序

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与区财政局会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经区政府批准,按程序拨付兑现资金。同一企业、同一当事人,同一项目就高奖补,不能重复申报。

七、申报事项及提交材料

知识产权奖补项目暨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申报项目

材料清单

 

 

 

 

 

1

 

 

对维持年限达到10 年的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 当年每件给予 0.6 万元一次性奖励。(注:专利申请日在 2013年度)

 

 

 

 

 

1.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当年缴纳的第10年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

为促进企业向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转化,对在本区内拥有有 效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当年在本区内拥 有量总数增长 3 件、5 件、7 件、10 件的,分别给予 1 万、2 万、 3 万、5 万元奖励;

对于第 2 款中符合战新产业的高价值授权发明专利,在上 条款奖励的基础上另增加 0.3 万元/件奖励。

 

1.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

对于通过 PCT 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在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得境外授权的,给予 2 万元/件的奖励。

 

1.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

对当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 单位,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1.贯标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项目所申请并授权,且为本区内的发明专利转化实施的,因该项发明专利的实施实现年销售收入超过 50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 2 万元的奖励。

 

1. 新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2. 企业与高校签订的产学研协议复印件

3. 该发明专利实际用于产品生产的证明材料;

4. 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注: 申报知识产权奖补项目应当提供通用材料(附件1、2、3)及本表列明的申报材料

八、注意事项

1、 申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请规范填写《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利类奖补申请表》 ( 附件 1 ) ,及信用承诺书(附件2)申报专利事项较多的,可自行制作专利明细表附后。

2、请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表格中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避免后期拨款时带来不便。

3、 申报资料中提供的原件,用于初审核对,可不装入提供的纸质材料中。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义军

联系电话:4662330  18156170072

 

附件:1、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专利明细表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1-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 3-专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