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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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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28 08:3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6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46855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办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53条,重点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主动回应。全年发布主动回应信息199条,处理群众留言158条,不断提高主动回应能力;二是做深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条,及时把事关群众利益的政策讲清讲透,推动各项惠民惠企政策落地生根;三是做大基层政务公开,适时调整栏目设置,不断优化公开栏目,提高公开质效。在做好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基础上,编制村务、居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深度,加大全区主动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办办理上年度结转信息公开申请1件,新收到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均已妥善处理完毕。处理结果方面,2件已主动公开并详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1件因可能侵犯第三方利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后我办决定不予公开,剩余5件因申请信息非我办掌握而不予公开。全年未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妥而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新增“规划公开”、“双招双引”专题页,发布信息481条,集中展示各项专题规划及“双招双引”政策和成果;二是主动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全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7件;三是积极学习搭建政策文件库优秀经验,通过与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及濉溪县政务公开办交流学习,充分做好搭建我区政策文件库准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我区逐步探索运用政务新媒体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高效快捷受众面广的特点,主动公开疫情防控信息112条,全区重大活动信息41条,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主动调整区教育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委等部门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梳理编制村务、居务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建设完成区本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深度和广度。

(五)监督保障

我区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我办共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2次,发现各类问题10余处,共整改问题210余条,同时召开各类业务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3次,邀请互联智库、观知天下等省内专业机构讲师针对国办、省办考核细则进行详细讲解,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针对个别工作严重滞后的部门,及时下发通报,制定《烈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工作。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镇办和部门工作人员总体业务水平不高,工作完成质量较差;二是测评结果整改不到位;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且质量不高。

针对以上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办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逐步落实跟班学习制度,针对业务水平不高的镇办和部门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制定培训计划,逐步提升镇办以及部门,特别是重点领域部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抓整改,求实效,探索实行“整改必到位”制度,强化现场整改会效果,真正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严查一处”;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提升文字解读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图片解读、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多形式解读比例,切实提升我区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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