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6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4685569,邮箱:zfb46851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全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408条,涉及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规划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人居环境改善、“双招双引”等多项年度重点工作。本年度我区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进村、进社区工作,根据我区各村、各社区实际情况,编制村务、居务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解读方面,本年度我区在“讲清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解读力度,不断完善解读方式,真正做到“讲白政策”,助力区政府各项政策深入人心。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区各镇(办)及区直各部门除上年结转继续办理3件外,共新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申请18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均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完毕,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今年,我区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时间和质量,平均办理时间4天,同比2021年缩短2.1天。在保证办理时效的同时,深抓办理质量,严格落实办理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办,政府办分管领导亲自核,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审“三级”办理制度,确保答复内容详实、有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由烈山区司法局牵头,集中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梳理全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经梳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共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同时,按照《淮北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要求,新增“规划公开”和“双招双引”专题栏目页,集中展示我区各专项规划和惠企引智政策,共同助力全区“四送一服”工作做深、做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台架构方面,本年度我区根据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完成全区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提升改造,并立项网站HTTPS安全改造,进一步完善网站安全机制。平台内容保障方面,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以制度做保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准确性、严肃性。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区首先是制定政务公开年度的考评方案、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以保持考核体系4%的权重,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实提高考核实效。共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两次,分别组织召开现场整改会,切实将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测评中大面积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安徽知政、安徽观知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第三方机构讲师对照各级考核标准,说清讲透各共性问题点,不断提高全区政务公开信息员业务水平。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区紧紧围绕《安徽省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和《淮北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安排的重点工作,增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题页面,在“十四五”开局之年,集中展示我区历年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74条,向公众全面展示烈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政策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 同时重点落实“双招双引”工作。今年以来,烈山区深入把握人才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积极探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大力推进招才引智工作,使人才工作与招商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在招商中引智、在招才中引资,促进人才、项目、资金一起落户。截至目前,烈山区通过增设“双招双引”专题页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407条,集中展示我区“双招双引”工作动态,把惠企“干货”送到企业门口,把人才“血液”输进企业心中,确保我区各项惠企措施落地生根,助力全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持续落实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同时,区市场局牵头组织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截至目前,我区共发布相关信息76条,确保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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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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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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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0 |
||
行政强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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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12.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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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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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有了长足进步,各项工作规章制度逐步完善,但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审核机制执行不彻底,个别单位发布信息多次产生错字、别字,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造成较大影响;二是人员结构混乱,各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员身份混乱,流动性较大,工作交接经常出现差错,严重拖累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度;三是人员培训计划不够完善,个别单位新信息员培训工作不及时,工作上手较慢,工作效率较低。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我区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监督落实信息审核机制,坚决查处各部门发布信息内的错敏字,全力提高全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水平;二是规范政务公开人员结构,降低人员流动性,确保全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的稳定性,提高工作效能;三是改善人员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培训计划,落实各单位人员跟班学习计划,切实打好全区信息员工作基础,提升工作队伍整体实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