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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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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1-13 11:0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6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46855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办严格按照《淮北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的安排部署,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399条,重点加强经济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建设“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公开专题,集中公开财政、招商、复工复产、保障基本民生等政策及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不断巩固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质量,在全区63个村、社区设立村(居)务公开栏,集中展示惠民政策及申请流程,及时公开各项惠农补贴发放结果,并留存纸质以供居民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群众通过邮寄、在线申请等方式向我办共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次,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妥善办理,除7件因申请信息本单位不掌握无法公开外,其余均已主动公开并详细告知申请人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发布审核主体责任,全年未因信息发布造成重大舆情。本年度本单位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0件,共发布相关文字解读材料3篇,图片解读材料3篇,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其他形式解读材料7篇。今年,我办持续巩固信息发布错(敏)字7*24小时监测制度,共监测并整改错(敏)字200余次,并针对多次出现错误的单位信息员开展约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新增“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举措”专题,截至目前公开相关信息119条,新增6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调整、关闭主动公开目录栏目17个,力求把群众更关心、与群众利益更相关的内容优先展示,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2022年11月,烈山区政务公开专区完成迁移,新专区在保持原有功能设置的同时,融入石榴、苹果等烈山特色,进一步丰富了专区内涵。本年度,“烈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和微博号共发布或转发政府信息786条,充分发挥了政务新媒体平台贴近生活、受众面广的特点。

(五)监督保障

今年,本单位主要领导利用全体例会,多次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对难协调、难推进的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督导。本年度,我办共开设3场专题培训,邀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3次测评,整改问题70余项,下发通报1份,约谈各单位信息员9次,同时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2年,我区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未落实信息员跟班学习制度。本年度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原本计划的信息员特别是新进信息员跟班学习制度未能落实。二是政务公开交流材料报送较少。本年度我办仅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信息公开交流材料一篇,未达到“每季度一篇”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认真反思总结,积极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跟班学习制度,根据各单位人员进出情况,优先培训新进政务公开信息员,培训周期暂定一个月。二是深挖工作亮点,积极报送信息公开交流材料,完善全区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镇办、区直部门每月报送交流材料,挑选质量较高的材料加以完善上报市政务公开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办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交流材料一篇,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和微信公众号开设线上、线下政策咨询窗口,持续深挖工作亮点,努力打造工作创新点,共同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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