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区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烈山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节日消费特点与监管重点,针对食品生产、餐饮、流通全环节发布消费提示,明确主体责任与消费防护要点,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一、生产环节:严守源头,规范加工
(一)生产经营者责任
1.资质合规:持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按许可范围生产;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落实晨检制度。
2.原料管控: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并留存台账,杜绝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原料及非食用物质烈山区政府。
3.过程规范:生熟分区、设备器具专用;肉禽蛋水产品等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冷链食品执行-18℃冷冻、4℃冷藏标准。
4.标签留样: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齐全,无“三无”“早产”“篡改日期”;节日热销食品留样≥125 克,冷藏保存 48小时并记录。
(二)消费者监督提示
1.优先选择有品牌、口碑好的产品,查看包装与标签信息,不购买破损、鼓包、感官异常食品。
2.发现无资质生产、添加违禁物质等线索,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二、餐饮环节:严控风险,安全服务
(一)餐饮经营主体责任
1.资质公示: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量化分级“笑脸”标识与从业人员健康证;承接年夜饭需量力而行。
2.操作规范:餐饮具“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生熟刀具砧板分开;凉菜现做现吃,慎制生食水产品、野生菌类等高风险菜品;外卖使用食安封签。
3.集体聚餐: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提前向村(社区)备案,选择有资质厨师团队,落实留样与消毒要求烈山区政府。
(二)消费者就餐提示
1.外出就餐选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门店,不食用感官异常、未煮熟菜品,主动使用公筷公勺。
2.网络订餐核查商家证照,确认食安封签完好,餐品异常立即拒收并留存证据。
三、流通环节:畅通渠道,严防漏洞
(一)经营者责任
1.运输仓储:冷链食品用专用设备,全程温度记录;仓储分区存放,定期清洁消毒,防止鼠虫污染。
2.追溯退市:建立进销货台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问题食品立即下架、召回,报告监管部门。
3.特殊食品规范: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需专区专柜销售,不得与普通食品混放,索取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
4.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只能通过医疗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其他渠道(如普通超市、母婴店)不得经营。
5.假冒伪劣防控:严禁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节庆热销酒类、肉制品等加强自查,及时下架问题产品。
(二)消费者采购要点
1.优先选择超市、连锁便利店等正规渠道,不买路边摊、流动摊贩来源不明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查看检疫合格印章,进口冷链食品核对 “三证一码”(报关单、检疫证明、消毒证明、追溯码)。
3.特殊食品选购,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或特医食品专用标识,核对批准文号。
4.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仅在医院或药店购买,不通过网络或普通食品店购买。
5.特医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不可替代药物治疗。
防范假冒伪劣:
1.查验包装完整、标签信息齐全,警惕“傍名牌”“山寨”产品。
2.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
3.按需采购,避免囤积导致食品过期变质;妥善保管购物小票、支付记录,便于维权。
四、消费者共同防护与维权指南
1.健康饮食:节日期间荤素搭配、清淡饮食,不暴饮暴食;老人、儿童、孕妇等慎食生冷、高油高糖食品,远离野生菌、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材。
2.维权途径: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固定证据(食品样本、消费凭证、聊天记录),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 12315平台投诉举报。
3.内部举报: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烈山区政府。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无小事,春节消费需谨慎,选择正规渠道,理性科学消费,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