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根据《安徽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淮北七中高中学籍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学校学籍管理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校长任副组长。教务主任、学籍专干负责日常工作。
二、转入、转出
3.严格遵守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同城不借读,不得接受本市其它普通高中学生,禁止本校外出借读,做到人籍一致。
4.不得接收职业高中和各类技校在籍学生。
5.不得接收普通高中已经毕业或结业的学生来校复读,也不得招收外校在籍学生来校寄读或借读。
6.学生受处分期间、休学期间或毕业最后一个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
7.转进转出学生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转学手续一般在新学期开始前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得转入学生。
三、休学、复学
9.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生或家长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10.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劝其休学。
11.学生休学期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应予退学。
12.修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四、升级、留级
13.学生修满高中各科学分,可以正常升级。
14.学生不能按规定修满各科学分的,可以申请留级。留级学生比例不得超过2%。
15.高三年级学生不得留级。
16.班主任要保证学生巩固率,不得随意强制学生留级。
17.学生留级一年仍达不到升级标准的,应予肄业。
18.留级一般在新学年开学之初办理。
五、分科、分班
19.文理分科一般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教师可根据学生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
20.文理分科后,一般不得再随意转科,确因各种原因需要转科的,必须报学校批准。分科一个月后,严禁文理转科。
21.高一入校、高二分科均严格均衡分班。分班后,严禁随意调换学生。
六、退学、肄业
22.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退学的,经学校批准,可根据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
23.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愈两周不来复学或办理延续休学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学。
24.一学期累计旷课达50节的(按每天七节计算),视为自动退学。
25.擅自离校一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学。
淮北市第七中学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