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1.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2.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项目审计评估测绘制图费用绩效评价报告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做好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负责征收项目的审核备案并报区政府审批;
(三)配合区政府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工作;
(四)指导镇、街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公示;
(五)负责组织实施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六)负责拟定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草案)并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审批;
(七)负责起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报区政府批准;
(八)指导镇、街道被征收权益人达成的补偿协议报送市相关部门进行审计,指导镇、街道按程序做好房屋的拆除工作;
(九)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负责征收安置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
(十一)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档案材料的管理;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本级 |
第二部分 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00.45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00.45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29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基本支出增加,支出在本年度体现,不跨年度支出;二是单位人员年度增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4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3万元,占92.21%;项目支出15.62万元,占7.7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0.4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00.4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29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基本支出增加,支出在本年度体现,不跨年度支出;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薪级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9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基本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在本年度体现,不跨年度支出;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薪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7万元,占21.29%;卫生健康(类)支出6.21万元,占3.10%;住房保障(类)支出19.85万元,占9.89%;城乡社区(类)支出131.73万元,占65.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薪级增资;二是各项保险基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4.83万元,占92.21%;项目支出15.62万元,占7.79%。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1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一名在编工作人员2023年4月份退休,不用再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1月份新进工作人员一名,基数偏低。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1万元,支出决算为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在2023年8月份完成职业年金做实金额的申报缴纳27.1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因为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7.97万元,决算为9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工资。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30万元,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各项基本费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49万元,支出决算为2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各种项目费用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0%,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加,另外2023年单位一名在编工作人员于4月份退休,不用再缴纳住房公积金,2023年1月份新进工作人员一名,基数偏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烈山区征收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烈山区征收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万元,比2022年减少1.24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各项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北市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37.49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整体支出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整体评价结果为优。
组织对“测绘、评估、审计费用”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5.91万元。以上项目委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单位整体支出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200.45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整体评价结果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测绘、评估、审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测绘、评估、审计费用”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测绘、评估、审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29.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主要产出和效:通过项目实施,制定补偿方案,发布征收公告。无征收标准依据的,都要进行评估,个别项目还需要测绘,为评估提供总量依据;二是结合项目进度适时进行审计,从而更好的推动征收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不够高,执行率过高;二是绩效管理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与财政沟通,提高预算申报科学性、准确性;二要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对部门项目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项目审计评估测绘制图费用 |
||||||||||||
主管部门 |
烈山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
实施单位 |
区征收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5.9087 |
10 |
29.55% |
2.95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20 |
20 |
5.9087 |
— |
29.55%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党建引领,提高思想认识; 目标2:砥砺奋进,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征收; 目标3:优化方案,加快推进棚改安置工作; 目标4:精心谋划,主动推进安置房分房工作。
|
加强法治建设,做到依法征收,强化工作落实,推动征收工作依法开展,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工作任务完成率量 |
5 |
5 |
5 |
5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工作成效 |
10 |
1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及时度 |
10 |
10 |
10 |
10 |
|
|||||||
指标2:经费支出时效性 |
10 |
1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单位成本控制 |
10 |
10 |
10 |
10 |
|
|||||||
指标2:项目总成本控制 |
5 |
5 |
5 |
5 |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招商引资目标任经济效益务完成带来经济效益 |
10 |
10 |
10 |
1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创造的效益 |
5 |
5 |
5 |
5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组织形式多样的节能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带头节约意识 |
10 |
10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科学调配使用征收项目资源用于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的发展 |
5 |
5 |
5 |
5 |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5 |
5 |
|
||||||
|
|
指标2: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5 |
5 |
|
||||||
总分 |
100 |
92.95 |
|
《2023年度测绘、评估、审计费用项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2023年度测绘、评估、审计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淮北市烈山区征收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2.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测绘、评估、审计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