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5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工作,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对截至2023年12月底以前,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代拟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联系电话:0561-4685577,电子邮箱:lsqsfjfzb5577@163.com。
附件:1.建议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建议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建议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建议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政策文件目录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政策文件目录.docx
淮北市烈山区司法局
2024年9月2日